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荆州中收费站改扩建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其他因素 业绩“投标截止日前5年”以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为准。
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此作为最终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荆州市顺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