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观音垱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沙市区观音垱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原:“3.投标人资格要求:(8)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
现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8)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因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土地收储整治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