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东十路、解放东路东延伸段(续建)和楚天大道南延伸段(续建)道路建设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东十路、解放东路东延伸段(续建)和楚天大道南延伸段(续建)道路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审批【2018】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荆州市石首市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2.1东十路:东十路工程由东十路、东五路和东九路共同构成,总长约2.93km。东十路起点为东方大道,终点为东五路,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_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365bet手机端
小时,道路全长2047.453m,道路红线宽度30m;东五路建设起点为东十路,终点为东九路,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240.985m,道路红线宽度20m;东九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641.117m,道路红线宽度20m。
东十路横断面布置为:6m(人行道)+18m(混行车道)+6m(人行道)=30m。
东五路和东九路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14m(混行车道)+3m(人行道)=20m。
2.2.2解放东路东延伸段:解放东路东延伸段分为两段,西段起点为明珠大道,终点为建宁大桥西侧桥头搭板,该段全长569.793m;东段起点为建宁大桥东侧桥头搭板,终点为东十路,该段全长624.76m。道路规划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60m。
断面布置形式为: 6m(人行道)+2.5m(绿道)+1.5m(设施带)+4.5m(非机动车道)+4m(侧分带)+23m(机动车道)+4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1.5m(设施带)+2.5m(绿道)+6m(人行道)=60m。
解放东路(湖滨路-建宁大桥西侧桥头)段绿化内容还包含红线外侧各20m宽绿化带。
2.2.3楚天大道南延伸段:楚天大道南延伸段起点为东二路,终点为解放东路东延伸段,规划定位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885.264m,道路红线宽度40m。断面布置为:3.5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4.5m(侧分带)+15m(机动车道)+4.5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40m。
2.2.4路面类型及工程内容: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6838.52万元,其中东十路总投资14029.07万元,解放东路东延伸段总投资10130.58万元,楚天大道南延伸段总投资2678.87万元。具体分项费用详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东十路 |
楚天大道 延伸段 |
解放东路东 延伸段 |
总计 |
1 |
工程费用 |
10374.71 |
2089.78 |
7406.20 |
19870.69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615.17 |
390.66 |
1973.96 |
4979.79 |
3 |
预备费 |
1039.19 |
198.43 |
750.41 |
1988.04 |
4 |
建设投资(1+2+3) |
14029.07 |
2678.87 |
10130.58 |
26838.52 |
5 |
建设期利息 |
0.00 |
0.00 |
0.00 |
0.00 |
6 |
总投资(4+5) |
14029.07 |
2678.87 |
10130.58 |
26838.52 |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31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从初步设计开始,承担工程的初步设计、勘测(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财政评审、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其中:1、设计、勘察、第三方机构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石首市当前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设计评审、财政评审由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2.6 其他: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承担本项目EPC总承包的相应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财务要求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3年6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安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及具有一项市政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则考察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同时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安投资不低于1亿元城市道路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则考察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如下(必须具备以下人员至少1名):
岗 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市政工程EPC总承包类似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1名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有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负责人 |
1名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造价负责人 |
1名 |
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 |
3.4.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及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其它要求
4.1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为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投标单位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_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365bet手机端
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限定为9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zxl48.com)。
6.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xl48.com,下同),明确所投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_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365bet手机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各投标申请人需在2018年12月10日09时00分前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路财宝街28号)现场审查原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zxl48.com)、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21号 |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180号汉新花苑 |
联 系 人: 李先生 |
联 系 人: 周先生 |
电 话: 15272358555 |
电 话: 18602756056 |
备注: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018年11月23日